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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防车位到底能不能卖?省人防办主任明确回应

浏览 :523次   更新时间:2019-11-05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停车难的问题也在不断被放大,很多开发商就打起了人防工程的主意。

    一位网友曾经对“人防工程能否售卖”提出了疑问。这位网友表示,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入口处贴有人防工程的标识牌,车位也一直是出租的,这完全没有问题。可是从17年开始,物业开始出售车位了,“人防车位并没有产权,一个车位卖10万,请问这样合理吗?”收到留言后,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给了网友明确的答复,“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是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的使用权的一种转让,是一种租赁关系”,所以说,按照规定开发商是不能出售人防工程的产权的。
    山东济南的几个小区将则将“人防车位的售卖”说的更加“有理有据”。
    在济南紫云府小区业主提供的一份车位买卖合同中可以看到,合同中明确注明“该车位为人防车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过户)”。但对于使用年限,合同中则注明业主“有权在该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持续性地使用该车位”。
    济南蔚蓝香缇苑小区的工作人员更是直接表示,他们售卖的人防车位的使用年限就是70年。对于这一说法,济南市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最长期限只有20年,“70年的合同是违法的,已经违反了《合同法》”。
    其实,在《领导留言板》上,各地网友都遭遇了同样的问题。网友:南昌中骏雍景湾地库塌陷实际1200平,目前两栋楼经检测低于国家标准,其他几栋均未检测。开发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人防车位给业主,问题多多!
    网友:县委领导您好!我是佳源东方都市业主,开发商购房的时候强制购买地下车位(人防工程无法办理产权),不然不让选房。网友:新乡市蓝葆湾小区现在正对其二期地下车位进行销售,经查询,其为人防工程。问题: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能进行销售或买卖吗?
    网友:本人与万科东第签署了车位购买协议,可后来了解到车位为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出售使用权实质为20年的租赁服务,开发商无权销售车位。目前本人要求开放商退还车位定金2万元,开发商却多次态度强硬拒绝退款。
    对此,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杨玉贞表示,人防工程具有国防属性,按照现有相关规定,是把人防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分立,将经营权和使用权推向市场,并且可以出租转让,但人防车位的买卖在现有人防法律法规中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人防车位只能租,不能卖。

    所以说,人防车位可以租,但是出售人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了。

------摘自停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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